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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杭司〔2011〕108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市律师协会,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局属各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请及时报市局备案。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切实做好我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而努力。
  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按照省厅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和杭州市“十二五”经济社会规划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抓手,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诚信执业的能力,进一步培育服刑及劳教人员的基本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进一步深化职工群体正确的维权意识,推动形成全系统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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