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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总结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总结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政字〔2011〕1326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为动态掌握我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发展态势,及时反映各地开展本地区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加快推动我省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工作总结和信息采集工作。各地推动创新型企业建设经验总结和本次采集信息将作为编制《2011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年度报告》的依据,相关企业信息将作为省创新型企业实施院线提升计划立项的基础数据。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主要采取网络报送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要求,请相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对本地区2010年度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进行总结,重点反映和总结各市创新型企业建设的进展、效果、特色做法和主要措施等方面情况,于10月20日前登陆系统完成报送。质量好、有特色的地市报告将入编《2011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年度报告》。

  地市科技局(委)具体操作流程:①打开“创新型企业建设服务网http://cxqy.most.gov.cn/”(http://168.160.193.22/),选择“信息上报系统”;②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登陆进入市局用户首页(用户名、密码详见附件);③选择“信息上报”,点击进入后,标题输入“2010年**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总结”,文件类型选择“相关文件”,将本市2010年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总结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给省厅(工作总结模板详见附件1)。网络报送完成后,打印上报的word文档,加盖公章后将纸件寄送至省生产力中心交流合作部;④选择“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信息采集”,查看本市所属企业年度信息报送的详细情况,选择“退回修改”或“上报省厅”。

  请各地市科技局对企业上报的信息采集内容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选择“退回修改”,审核通过者选择“上报省厅”。

  二、信息采集及范围

  本次采集创新型企业信息均为企业2010年度数据。信息采集范围:

  ㈠ 由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认定的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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