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届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及各类先进评选的通知
(杭建宣〔2011〕220号)
各区(含开发区)、县(市)建设局、文明办,各建设施工单位和有关社区(村镇):
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办、工地建校、社会参与"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了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的平台作用,在提高民工综合素质,创建文明工地和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显着成绩。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办学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民工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建人〔2007〕82号)精神和《关于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的意见》(杭建宣发〔2011〕17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2011年度)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及各类先进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名额
(一)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
(二)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优秀志愿者;
(四)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优秀学员;
(五)杭州市建设工地与社区(村镇)结对共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各类先进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范围、条件
(一)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
在杭州市(含区、县〔市〕)各民工学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本年度建设工地民工学校正常办学时间达6个月以上,依据《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考评暂行办法》,通过主管部门考评验收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参选示范民工学校。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办学设施完善。有单设的教室,教学设施配备齐全,室内学习园地不断更新,学习活动氛围浓厚,教学台账真实、完整、规范,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办学机制。
2、办学有实效有特色。坚持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办学,在破解办学难题、创新办学举措、培育"新杭州人"、造就"新型产业工人"的实效上有特色,其做法和经验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在新闻媒体或《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专刊》进行宣传报道。
3、"三大平台"作用显着。经常组织民工各类教育培训,普及岗前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在90%以上;落实工地党工团组织建设,开展"百千万"( 百所示范民工学校创建、千个工地围挡美化、万名民工做文明使者)创文明大行动和工地与社区(村镇)结对共建活动有亮点;组织社会各界进民工学校送权益、送安全、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送休闲等惠民生公共服务,丰富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实效明显。
4、办学促进项目管理。工地实名制管理到位,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责投诉和民工劳资纠纷。民工学以致用,为工程建设献计献策,在工程创优夺杯、创建和谐文明工地上有比较突出的典型事例。
(二)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各区、县(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建设施工企业和负责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个人。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先进集体
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建设施工企业建有一个领导挂帅、分工明确、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形成机制、"两场"联动、运作有效、合力办学的组织管理网络;出有一套与行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推进民工学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办学的创新举措和特色经验,并在全市产生推广效应;办有一批发挥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公共服务"三大平台"作用的民工学校,其中,应办民工学校办学率达100%,示范民工学校地区参评率达30%以上、企业参评3所以上,促进行业(企业)管理实效显着。
2、先进个人
民工学校管理工作者高度重视并热心办学,有破解办学难的调研成果,创新办学举措,落实民工学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办学;策划并组织民工学校特色活动,为民工办实事,其活动在全市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创建示范和十佳民工学校走在全市前列,在推进民工学校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有突出的典型事例,民工评价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