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和创三级名牌三级名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寻政办发〔2009〕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和创三级名牌三级名品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和
创三级名牌三级名品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鼓励扶持全县企业争创“名牌名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快建立“创业最宽松、社会最文明、人居最安全和低交易成本、低生产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投资发展软环境及“政府主导、社会推动、企业主体”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创建名牌名品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策引导与扶持,建立政府性扶持资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手段,不断推动、扶持、培育和发展非公经济及创立名牌名品工作。
二、发展目标
(一)根据2009年县政府目标任务分解立项责任书的要求,今年全县内资、私营企业新发展不低于70户,个体工商户新发展不低于800户,新增从业人员不低于2500人。
(二)力争2009年全县新申请商标注册20件以上,每个乡(镇)必须动员企业完成1件商标注册,其余的由县工商局负责完成,全年力争完成市知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1件。
三、健全机构
为积极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充分认识发展非公经济和创三级名牌名品工作的重要性,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发展非公经济和创“三级名牌、三级名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贵林(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健康(县工商局长)
成 员:梁 永(县经济和商务局长)
卯应征(县农业局长)
徐进军(县质监局长)
周荣清(县国税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