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修缮费用标准》的通知
(杭财基〔2011〕622号)
市级各行政单位:
为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和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对《杭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杭财综〔2010〕558号)中的内部装修标准作了更新和调整,制定了《杭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修缮费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杭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修缮费用标准
2.杭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综合修缮费用标准
3.杭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单项修缮费用标准
4.杭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修缮费用预算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杭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修缮费用标准
为了加强对市本级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管理,细化部门预算,规范市本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修缮的费用支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市级行政单位的办公用房修缮(包括装修,下同),事业单位的修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标准释义
1、限额标准。本标准主要在部门预算编制中使用,是核定各行政单位办公用房修缮项目预算的最高限额标准。单位在限额标准内根据实际修缮需求进行编制。
2、分类标准。本标准分为综合标准和单项标准两类。根据修缮项目的不同类别套用不同的定额标准。
3、内部修缮标准。本标准为各行政单位进行办公用房内部修缮标准,不包括办公楼的外立面整治及房屋建筑物购建。
三、审核流程
(一)报审资料
编制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时,预算单位需报送以下审核资料:
(1)《杭州市级部门项目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