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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现三个提高。一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继续开展多渠道科技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和拓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完成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所)业务用房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积极争取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积极争取资金配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必备设备,确保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的提高。二是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结合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认识和把握,做到文明、依法行政。加强对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培训,确保计划生育前沿宣传、教育工作到位,逐步完善村宣传员管理、准入等机制,提高村宣传员素质。继续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提高科技人员业务能力,严把准入关。三是村(居)民自治能力的提高。按照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村(居)民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形成“两委负总责、会员当骨干、村(居)民做主人”的工作新模式,基本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指导、完善、充实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切实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

  (三)促进两个转变。一是转变以管理为主为服务为主的工作方法。切实改变把育龄群众看做管理对象的工作方法,努力树立以人为本、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工作目的,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理念的新方式上来;二是转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的工作方式。切实改变单一门诊坐诊服务、等群众找上门来服务的被动工作方式,变为门诊服务与经常性巡回下乡服务相结合,变单一的避孕节育服务向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系列化、多元化服务,实现送医下乡、看病入户、随访到人的主动工作方式。

  (四)达到一个目的。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通过计划生育工作主动服务、婚前服务、全面服务、协会活动等,促进广大育龄群众进一步树立优生优育观念、少生快富观念、女孩光荣和生殖健康有利家庭幸福等观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达省标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县达标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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