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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厦门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专营区、摊位)设立申报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物价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分管价格负责人

 

企业性质

 

建立时间

 

经营面积(平方米)

 

经营品种(种数)

 

其中:平价农副产品

经营面积(平方米)

 

其中:平价农副产品经营品种数

 

经营场所来源(所有或租赁)

 

年销售总额(元)

 

其中:平价农副产品销售额(元)

 

租金(元)

 

税金(元)

 

水费(元)

 

电费(元)

 

附送材料清单

1--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设立平价商店的,应当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登记证复印件

3----申办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合同或协议

5--资质审核、认定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理由及内容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行业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价格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经申报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人、申报单位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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