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区)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11]1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6号)、《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苏价农〔2011〕205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推进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区)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平价直销店(区)的重要意义
稳定农副产品价格是一项长期任务,事关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安定,建设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供稳价的一项重要措施。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区)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在价格平稳时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经营主体。
推进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区)建设,有利于畅通农副产品产销渠道,缓解农民“卖菜难”问题,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和销售价格,缓解居民“买菜贵”问题,稳定居民消费预期;有利于培育保供稳价载体,引导和规范农副产品流通秩序与价格行为,建立起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长效机制。做好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区)建设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稳定“菜篮子”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推进平价直销店(区)规范化建设
(一)总体思路
平价直销店(区)建设是全市“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实行价格调控的重要载体。推进平价直销店(区)建设要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短期措施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维护生产经营者利益与保障居民消费需求相结合”的要求,坚持“成熟一家、建成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加强规范、务求实效。
(二)建设目标
到2011年底,全市开设平价直销店(区)不少于50家(个)。到2013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区的平价直销店(区)网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平价直销店(区)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稳定农副产品价格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