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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郑政办〔201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重大意义。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健全机制,抓好落实。要排出工作进度表,并于10月底前将方案及进度表上报市人社局。
  三、试点单位(新郑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他县(市、区)要各确定1个试点乡镇(街道),并按照省定标准要求扎实推进。
  四、要密切配合,加强督导。市人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编办要根据职责,切实做好对县(市、区)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全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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