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工作审议意见的通知
(玉人大发〔2011〕31号)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10月18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张明代表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作的《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工作情况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就进一步做好开发区相关工作,推动开发区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1、高起点、高标准地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及城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供水、供电、通讯、供气等服务功能,提高吸纳和承载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更加注重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低能耗、无污染、产业链长的企业,从充分考虑地理环境因素出发,对现有和引进的企业进行分类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产业项目,杜绝在舞阳河沿岸规划建设化工类企业。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加强沟通和配合,争取上级对区、县给予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跟踪服务入园企业,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使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引导和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帮扶企业解决生产运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快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理顺企业内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