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就业需求,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围绕城镇化进程、县域经济的发展和产业转移的需要,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措施:
1、加强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广泛开展企业职工与农民工的各类培训,提高劳动者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将城镇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加强对企业在岗人群的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大课题,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班。建立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
大力开展技术比武、操作比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深入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巾帼建功活动,加强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2、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
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创新型班组(车间)”、“创新型企业”活动,着力打造一大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在企业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大力实施“厂会协作”和“金桥工程”。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3、优化各类科普教育资源
进一步发挥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等科普场所和设施的作用,开发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包括科普挂图、图书、音像制品等),为城镇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的共享服务。
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承担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城市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分工:由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中科院武汉分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和现代管理知识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建立终身学习机制。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增强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提高科学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养,着力提高推进科学发展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提升科学素质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提高学习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自觉性。
--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营造提高科学素质良好氛围。
--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基本要求。
措施:
1、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
制定《湖北省贯彻实施〈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意见》、《政府公务员培训规划》及各类行业培训规划时,应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落实到全省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中。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知识教育
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制度、公务员科学知识学习培训登记制度。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注重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与学习。通过个人自学、专家讲座、远程教育、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实际效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湖北红安革命传统教育学院等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将科学素质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需要不断加以改进。指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养课程体系建设。
3、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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