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境内高铁车站旅客候车VIP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11〕987号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广州铁路集团多元经营发展中心:
《关于申报广东境内高铁车站VIP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多元中心函〔2011〕48号)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及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站车客运服务收费的规定》(铁运〔1999〕89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境内高铁车站旅客候车VIP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为满足广大旅客对高铁车站候车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进一步丰富旅客旅行文化生活,按照有利于促进铁路运输多元经营发展和旅客自愿有偿的原则,同意你中心在确保设置有普通候车室、头等票和一等票旅客候车室的前提下,利用车站站舍为旅客提供设有空调、视听、报刊等幽雅舒适候车条件以及进站乘车全过程服务并收取费用。
二、收费标准。高铁车站旅客候车VIP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为最高不超过50元/人次。允许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向下浮动收费标准,幅度不限。执行前5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送省及车站所在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一)配备专职服务人员;
(二)代客搬运行李服务;
(三)提供书报杂志阅读(不少于4种报纸和3类期刊)、视听及车次、时间信息;
(四)无线免费上网;
(五)提供自助饮品、茶水及休闲小食品(不少于5个品种);
(六)提供专用安检通道,专人引导检票乘车服务。
四、除国家和省已有明确规定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外,应旅客要求提供超出本文规定服务内容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由你中心根据所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标准依法自主制定。
你中心要确保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和服务水平,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对涉及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和监督电话等内容予以公告,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以提前进站、出售热门车票、允许进站接送客等损害其他旅客利益的手段招徕旅客,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