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
(融政发〔2009〕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形势,保持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对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县就业工作作如下措施。
一、认真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一)切实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调动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就业再就业。在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安排主要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时,优先考虑对扩大就业的影响,更加慎重对待企业改革改制。扩大就业政策的覆盖范围,将积极就业政策扶持对象由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扩大到金融危机冲击下停产半停产、关闭破产企业的待岗和失业人员。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将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相结合,着重做好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返乡农民工、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复员转业军人、失地农民、水库移民、安置就业等工作。
(二)承接产业转移,扩大项目投资,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县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就业岗位增加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其重要内容。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明确扩大就业的具体安排,积极吸纳高校毕业、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并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项目开工建设时,同步启动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尽可能吸纳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农林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等工程建设实行以工代赈。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千方百计引进企业和项目,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项目,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三)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融资和担保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求助服务等服务业新领域和新门路,重点开发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发展。降低服务准入门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服务业在扩大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