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融政发〔2009〕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自治区、市驻融各单位:
为便于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董凌县长
领导和主持自治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武装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审计工作。
廖富学副县长
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自治县县长分管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物价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政务服务中心、金融办、世行办、项目办、接待办和生态县创建工作,主持办理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联系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水管理部、驻融金融保险机构的工作。
吴慧兰副县长
协助自治县县长分管教育和科技局、民族事务局、广播电视局、文化和体育局、卫生局、卫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教中心、妇儿工委、宗教事务、侨务和台湾事务的工作。
胡建军副县长
协助自治县县长分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联系城建工作。
吴兵培副县长
协助自治县县长分管林业局、农业局、民政局、糖办、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扶贫办、水果办、茶叶办、村寨防火改造办、贝江河林场的工作。协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联系林科所、九万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工作。
蒋勇副县长
协助自治县县长分管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司法局、法制调处办、信访办、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库区移民、水电办的工作。
联系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二大队、武警中队、麻石电厂、浮石电站、古顶电站、公路局、瑞通融水分公司、交通征费稽查所、融水火车站、水文水资源局、融水海事处、三0九五大队、二七0队的工作。
覃广群副县长
协助自治县县长分管经贸局、粮食局、安监局、地震局、环保局、招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供销联社、市场服务中心、商业、二轻、物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