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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融水至东江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融水至东江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的通知
(融政发〔2009〕35号)


融水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融水至东江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为34亩。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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