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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度数字城管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度数字城管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2011〕函城字593号)


各市数字城管主管部门:
  根据我厅《关于在全省数字城管系统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的总结评比表彰工作,现就推荐2011年度数字城管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履行职能、推动科学发展上业绩突出,努力实现数字城管“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总目标。
  2.数字城管工作规范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
  3.创新工作方法,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人人争创“文明先进岗”。
  4.强化学习培训,每位员工能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技能、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学用结合,活学活用。
  5.竞赛活动有方案、有目标、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6.能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满意度较高。
  (二)优秀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在实践中贯彻执行;
  2.热爱数字城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开拓创新,工作任劳任怨,能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公正、公平,坚持原则,为推进全省数字城管工作作出贡献。
  二、推荐的程序
  1.各单位认真做好2011年度争先创优工作总结,各县(市、区)进行自荐。
  2.各地按照附表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推荐方法:各县(市、区)数字城管系统竞赛活动工作总结报设区市数字城管主管部门,由设区市数字城管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企业报省城建城管协会,并附用户单位的推荐意见。全省表彰先进集体30个,优秀工作者70名。
  3.各推荐单位应在适当范围内对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
  4.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对象进行材料审核,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表彰。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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