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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七)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八)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1.                         
  2.                         
  3.                         

  四 劳动报酬

  (九)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具体发薪日期为        
  (十)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1.                        
  2.                        
  3.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十一)用工单位根据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实行     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C.不定时工作制度;
  (十二)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乙方加班的,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用工单位的审批程序。
  (十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休息休假之外的福利假期约定如下:
  1.                        
  2.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十四)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
  (十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医疗待遇等按国家、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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