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考试。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应根据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确定。各单位招聘人员时,必须组织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必要时增加笔试。用人单位应事先组织面试考评小组,面试考评小组由单位领导、业务骨干、人事干部等5人以上组成。
② 政审。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必须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注意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③ 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特殊岗位可根据需要提出体检要求。
(五)审批、公示。按照考试、政审、体检等结果,经用人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填写《市绿化市容局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核表》(附件二),报组织人事处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六)签约聘用。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几点具体要求
(一)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具体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或聘用持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采用柔性方式聘用,柔性方式聘用一般不得超过2年。
(三)用人单位招聘通用性岗位工作人员,一般应先在局系统内招聘调剂,若无合适人选,再向社会公开招聘。
局组织人事处是人才引进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人才需求的总体规划,负责对局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本实施意见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市绿化市容局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
( 年度)
单位(盖章):
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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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职工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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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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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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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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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组织人事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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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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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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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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