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以关注民生为己任,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体系,明确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和城管执法政风行风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根据2008年全市测评反馈的实例,认真分析主客观原因,在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自评”活动。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推进,加强对区县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形成全系统联动、上下协同的激励约束机制。
七、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做好全局综合治理、安全维稳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领导目标责任制,全力做好新形势新要求下的社会稳定工作,努力做到制定工作规划时更加注重社会效果,推进建设项目时更加注重群众需求,加强城市管理更加注重市民感受。局机关和有关单位要定期研究涉及绿化市容行业的社会动向、群众情绪,及时掌握情况,加强事件预判,落实防范措施。对单位内部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各级领导要积极做好疏导、化解和教育工作,防止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集(闹)访事件,真正做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单位,解决在内部。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畅通、稳定的信访、舆情信息渠道,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派查。研究深化和完善绿化、市容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探索解决“管养分开”改革深层次矛盾的有效途径。健全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领导下访制度,加强对重点信访问题处置过程的督促指导。做好初信初访工作,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做到初访问题“件件有回音”,努力提高初始化解率。提高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主动关心和积极反映行业内低收入群体的利益诉求,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
三是完应急保障措施。相关单位要梳理完善应急保障工作预案,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公共安全。加强公园绿地游乐设施性能、运营状态的检查监管,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运转情况的日常监督,确保垃圾及时、有序清运。加强景观灯光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各区县城管执法队伍督察管理,确保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八、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做好工会、共青团和老干部工作
一是健全工会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工会职能。认真落实“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权益上维护,素质上提高”的工作要求,各级工作组织要注意倾听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各级党组织决策的科学性、推进改革的协调性。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领导体制,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做好工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积极探索行业工会工作,整合行业资源,进一步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是发挥团委作用,丰富团员活动。按照“组建、融合、服务、迎博”的工作目标,完善局和基层两级团组织建设,选举产生第一届局团委班子,进一步发挥局团委在服务青年、服务大局中的引领作用。会同团市委共同主办“青春世博”上海青少年社区文明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新一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业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号)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