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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政班子会议全系统大会、专题会议制度》和《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8)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记录力求完整、准确,字迹清楚,主要观点和内容不错记漏记。
  (9)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负责编发。会议纪要应完整、准确地反映会议议定的内容。会议纪要初稿一般应在会后3天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审阅后送局长审签。
  (10)局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的归档。会议原始记录为机密材料,原则上不对外借阅。确需查阅会议记录的,应报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全系统大会
  全系统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1、主要议题
  (1)传达和研究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示、决定;
  (2)决定和部署全系统的重要工作;
  (3)通报有关全系统工作的重要情况;
  (4)部署和通报需要由全系统其他重要事项。
  2、参加人员
  全系统大会由市局党政领导、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区县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局长或受委托主持工作的市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3、工作程序
  (1)市局办公室拟订会议安排计划,包括时间、会议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等,报市局领导审定。
  (2)市局办公室负责落实会议通知、安排会场、会议签到、材料分发、会务协调等工作。
  (3)市局研究室负责领导讲话材料准备工作。会议需作新闻报道的,由市局社会宣传处负责落实。
  三、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由局领导视情召开。
  1、会议议题
  (1)研究处理属于局领导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业务事项;
  (2)研究处理属于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组织实施的业务事项;
  (3)研究处理全局性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4)研究处理具体问题的协调实施事项;
  (5)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6)研究处理上级领导或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涉及我局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
  (7)研究处理局日常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业务事项。
  2、参加人员
  专题会议由局领导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分别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工作程序
  (1)根据局领导确定的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拟订会议安排计划,包括议题、时间、内容和参加人员等,报分管局领导审定。
  (2)会场安排、会议通知、人员落实情况、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分管局领导确定责任部门负责落实。
  (3)会议纪要由相关处室起草,并有分管局领导签批。会议的有关材料随会议纪要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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