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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市绿化市容局机关公务员学历进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经费报销
  (一)机关公务员经批准参加学历进修的,经费报销范围包括学费、培训费、考务费,不包括书杂费、资料费、报名费、差旅费等。
  (二)机关公务员经批准参加学历进修的,在学业结束时凭毕业证书和《市绿化市容局机关公务员学历进修申请表》,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销学费总额的50%。
  (三)机关公务员经批准参加学历进修的,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因考试成绩不及格或未修满学分等原因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如通过补考、补修等方式最终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超过规定学制时间部分的学费由本人自理。
  (四)机关公务员经批准参加学历进修所需费用在局专项教育经费中列支。
  六、纪律要求
  (一)机关公务员参加学历进修不能影响日常工作,确因需要占用工作时间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并从年休假中扣除。
  (二)机关公务员享受过学历进修费用补助的,进修完成后在我局继续工作未满5年,因个人原因申请调离的,按服务年限,以不足1年减20%的额度退还所报销的费用。
  七、附则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市绿化市容局机关公务员学历进修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出生年月

 

现职务(或岗位)

 

参加工作

年  月

 

在本机关工作年限

   年

近两年

考核情况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年月

 

报考院校及专业

 

学习后达到的学历(学位)

 

学费

 

学习

时间

年 月~  年 月

学习

形式

*全业余 *半脱产 *全脱产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意  见

所在处室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处室业务工作

    

签名: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处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干部培训工作

    

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首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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