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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市容环卫行风(作业服务)测评方案》的通知

  测评分值计算实行“百分制”,采用六段量表:表示很满意为100分,满意为90分,比较满意为80分,一般为60分,不满意为40分,很不满意为20份,对于相关指标不知情的情况将采用不了解(不清楚)的选项,作剔除处理。如100人接受调查,在某项指标中表示“很满意”的为10人,表示“满意”的为30人,表示“比较满意”的为40人,表示“一般”的为10人,表示“不满意”的为7人,表示“很不满意”的为1人,表示“不了解”的为2人。剔除“不了解”的2人后,有效测评人数为98人。计算方法为:(10*100+30*90+40*80+10*60+7+*40+1*20)/98=79.59。即该指标评价分为79.59分。
  各项内容测评的综合分为各区县市容环卫行风的总体评价分。
  六、测评样本
  每个区(县)平均为300个,其中企事业单位占30%,居委会占40%,市民占30%,全市共安排6000个样本量。
  七、样本获取:
  全部实行随机抽样。根据各区县街道、乡镇数量平均分配样本,保证每个街道、乡镇受访者大体平衡;再从每个街道、乡镇中随机选择居委会、居民、单位。每个街道、乡镇的企事业单位大体按机关、学校、商店、工厂(企业)分布抽样。
  八、采样方法:
  对居委会访问:采取直接到居委会找书记、主任、分管卫生等有关人员进行面访的办法。
  对居民的访问:采取入户访问、到部门和行业的办事窗口拦截访问、在路上拦截访问的办法。
  对企事业单位访问:采取到其办公场所,对单位负责人或办公室、后勤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访的办法。
  对居委会、居民、企事业单位的访问,均不采用电话访问、召开座谈会访问和集体填表等方式。
  九、测评时间
  6月底前制定具体方案,征求市纠风办意见后,7-9月实施测评;10月底将测评调查数据(包括各项测评内容的分值、整改情况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反映率、问题实例等)以及开展测评工作的综合情况报告,一并报市纠风办。
  十、测评结果的运用
  (一)纳入考核。测评报告及时报局领导。测评情况和测评排位、分数等上报市纠风办。测评结果纳入局对区县重点工作的绩效考核之中。
  (二)认真反馈。在全系统内部召开大会,将测评情况和测评排位、分数、存在问题等进行及时认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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