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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迎世博”单位门前绿化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花园单位”复查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迎世博”单位门前绿化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花园单位”复查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绿委办〔2009〕11号)


各区(县)绿委办、绿化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系统):
  单位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也影响到城市绿化整体面貌。为全面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将《“迎世博”单位门前绿化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花园单位”复查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迎世博”单位门前绿化整治工作指导意见
  2、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花园单位”复查管理指导意见
  3、"上海市花园单位"基础信息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
“迎世博”单位门前绿化整治工作指导意见

  单位门前绿化既关系单位形象,也影响到道路沿线总体绿化面貌,地位非常重要。结合“迎世博”绿化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单位门前绿化管理,提升道路沿线绿化面貌,特制订以下工作指导意见:
  一、整治范围
  所有单位门前的附属绿地,其中中心城区、城郊集镇主要道路沿线的单位门前绿化及居住区周边单位门前绿化,是本次整治的重点。
  二、整治标准
  原则上按照“迎世博”600天的城市绿地整治技术要求,做到“八无三规范”,即无垃圾,无大型杂草,无黄土裸露,无设施破损,无积水,无死树枯枝,无明显病虫危害,水面无明显漂浮物;绿化种植规范,植物修剪规范,养护作业规范。
  三、整治步骤
  1、现场调查,摸清底数。区(县)绿委办要积极依靠街道、乡镇,对辖区内主要道路沿线的单位门前绿化进行一次调查,并对其养护面貌作出评判。重点调查管理不到位、养护面貌较差的单位门前绿化,认真梳理形成基础资料。
  2、深入调研,查找原因。针对部分单位门前绿化失管失养的现状,要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弄清单位绿化失管失养的原因及存在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3、分门别类,积极协调。根据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协调工作。如果单位有经济能力而没有尽到绿化养护职责,区(县)和街道(镇)绿委办要积极协调,督促单位进行正常绿化养护工作,必要时应发放整改通知单,限定在一定时间内整改,是“上海市绿化合格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的可提出警告。如果单位确因没有经济能力而无法进行绿化养护,而单位门前绿化对道路沿线面貌影响较大的,区(县)绿委办要积极协调街道、乡镇,提出世博会结束前的养护管理方案,必要时可与所在单位协商,将其单位门前绿化纳入公共绿地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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