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户名和权限管理
市废管处为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统一配置用户名;建设单位、消纳卸点和中转码头经营单位及渣土运输企业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办理用户名开通手续。
各级用户权限由市废管处统一设定,并于“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设置,用户只能在权限范围内对监管系统进行操作。
(二)硬件设备管理
1、电子标签管理
(1) 电子标签安装
申请安装电子标签的渣土运输企业必须具有建筑渣土运输许可证;申请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进入建筑渣土申报系统数据库。
渣土运输企业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向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电子标签安装手续。
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运输企业递交的材料、运输车辆实施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报市废管处。
市废管处负责落实电子标签信息的输入及制作,由行业协会组织运营维护企业安装电子标签。
(2)应急处置
运输企业在使用电子标签过程中,发现不能使用时,应及时上报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和市废管处监管中心,同时立即停止该车辆的运输作业或启用纸质联单继续作业,并重新安装电子标签。
2、阅读器管理
(1)阅读器的现场使用主体
出土工地现场阅读器由该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使用;消纳卸点现场阅读器由该卸点经营单位负责使用;中转码头现场阅读器由该码头经营单位负责使用。
(2)阅读器的使用
建设工地现场阅读器:建设单位申请建筑渣土处置行政许可时,由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现场阅读器实施定位、安排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及对现场阅读器数据的更新及调试,建设单位负责现场使用;建设工程出土结束后,由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收回现场阅读器。
消纳卸点、中转码头现场阅读器:在办理消纳卸点、中转码头备案手续时,向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领取现场阅读器,并对现场阅读器实施定位、安排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及对现场阅读器数据的更新及调试,投入使用。
(3)阅读器的配置
阅读器实施租赁管理,具体由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专营企业、中转码头、处置卸点经营单位直接向行业协会租赁,并支付相应的租赁、维护和配件更新等费用,具体价格由行业协会制定并报市绿化市容局审定后公布。
(4)应急处置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配置两个应急阅读器,由行业协会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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