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法规文件未得到全面落实。《拆违规定》和《实施意见》对区县拆违办的机构设置和工作制度作了明确要求,但有的区对拆违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仍然不到位;有的区工作机构虽已成立,但只是空挂牌子,尚未实质性运转,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专职派驻人员未到位,工作经费预算不明确,车辆装备保障未落实,不能有效协调处置各类违法建筑案件。同时,部分区还未将拆违工作列入对街镇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内容,条块资源难以充分有效整合,影响拆违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持续推进。
三是新的违法建筑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有的区尚未建立全方位覆盖的巡查监控网络和全时段反应的快速查处机制,对违法搭建现象发现不及时、反应不迅速、程序不到位、查处不得力,往往造成在建的拖成已建的,新违章变成老违章,小问题累积成大矛盾,一般案件拖成“钉子户”,处理难度增大,拆除成本增加,工作成效弱化。从全年统计数据看,全市对新违法建筑的平均拆除率为73%,有6个区的拆除率在60%以下,全年受理的新违法建筑虽已拆除9520件,但仍有相当数量新的违法建筑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四是新的工作难点仍不断凸显。随着拆违工作不断深入,一些新的工作难点逐步显现出来,特别是别墅区违法建筑总体呈上升趋势,拆除难度大,查处效果不明显。一方面,部分行为的违法性质界定困难,如底楼下挖装地热、装修分割房屋等行为是否属于违法搭建,防盗窗、花架、遮阳棚、雨披、住宅前绿地里擅自铺设便道等是否可以认定为违法构筑物,有待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研究和界定。另一方面,有些案件的程序正常执行存在困难,如当事人为高层物业业主或长居国外时,执法人员无法入室取证,法律文书难以送达,执法程序不能完成,强拆实施难以进行,需要在法律上和实践中加强研究,探寻有效的解决办法。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城市建设和管理战线全面保障世博会举办的决战年。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城市文明的总体要求,紧扣迎世博城市环境保障这个中心任务,按照“全力遏制增量产生,稳妥推进存量整治,全年拆除300万平方米违法建筑”的总体目标(明细见附件),下大功夫、下苦功夫、下真功夫,通过完善机构,健全机制,深化协调,落实保障,全面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为世博召开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继续推进区县拆违机构建设,促进力量整合。针对各区县拆违机构建设进展不平衡的情况,由市领导对全市拆违工作进行再动员,推动机构建设落后的区县加快步伐,尽快完成机构组建,落实工作人员、办公场所、装备配备、施工队伍和专项经费,建立健全日常拆违工作制度,确保拆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巡查发现机制,遏制新违法建筑产生。各区县要督促街镇和有关部门落实巡查责任制,逐步推进在各居民小区和行政村设立专职的巡查员队伍,建立巡查日志,实行倒查制度,对群众已经举报而巡查人员还未发现报告的,给予责任人员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通过建立健全巡查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实施违法建筑的行为,力争将违法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卢湾、黄浦、徐汇、浦东、静安等世博场馆所在区和精品城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的违法建筑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