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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拆违工作总结及2010年拆违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拆违工作总结及2010年拆违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拆联办〔2010〕1号)


各区县拆违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要求,全面推进2010年拆违工作的开展,现将《上海市2009年拆违工作总结及2010年拆违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四日

  上海市2009年拆违工作总结及2010年拆违工作要点

  2009年,是上海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构建拆除违法建筑长效机制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中,各区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市人大新修订的《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和市政府《关于本市加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迎世博城市环境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抓拆违、促发展、迎世博”为主线,立足机制建设,深化部门合作,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全市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拆除违法建筑530万平方米,其中新违法建筑36万平方米,历史存量违法建筑494万平方米,使新违法建筑的产生得到有效遏制,对历史存量违法建筑的治理稳步推进。闸北、青浦、宝山、卢湾、徐汇、闵行、松江、黄浦、长宁等区,贯彻法规力度大,拆违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整治成效较为明显,特别是以闸北区为代表的中心城区拆违工作模式和以青浦区为代表的郊区拆违工作模式,为全市拆违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2009年全市拆违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明确目标,界定职责,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新修订的《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颁布后,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拆除违法建筑电视电话会议,对如何全面贯彻落实拆违法规进行重点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各区县政府要严格按照法规建立健全专门的拆违机构,加强拆违工作力量,强调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筑,并逐步消除历史存量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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