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达标区域
| 规范区域
| 示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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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菜场
| 禽粪、禽血、禽毛集中收集,作无害化处理;商品摆放整齐,无摊外摊,无过道堆物;垃圾收集袋装化,并做到日产日清;上下水管道畅通,地面干燥清洁;市场外基本无乱搭建、乱堆物、乱设摊、跨门营业、集市尾巴;配置二类以上公厕。
| 场外无乱搭建、乱堆物、乱设摊、跨门营业、集市尾巴。
| 区域内集市菜场规划布局合理;配置一类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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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建构筑物
| 外墙整洁、完好,基本无黑色广告;遮阳雨棚完好整洁,楼顶无乱堆物、乱吊挂;空调外机、晾晒衣架、防盗栅栏、花架等无锈蚀破损,无安全隐患;店招店牌完好整洁。
| 外墙无黑色广告,基本无破墙开店,阳台无乱堆物、乱吊挂,门窗色彩与外立面基色协调,阅报栏、信箱、牛奶箱等设施完好整洁;店招店牌设置规范。
| 楼顶无违章搭建,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空调外机及冷凝管、晾晒衣架、遮阳雨棚规范设置,排列整齐;店招店牌进行艺术化设计,无封闭式卷帘门;封闭式围墙实施破墙透景;各类架空线梳理整齐,有条件的实施架空线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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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广告
| 无造型陈旧、版面破损的广告宣传牌和条幅宣传品;景观灯光设施完好整洁,无安全隐患。
| 无“三高”广告牌,繁花商业区设置动态霓虹灯光和店招店牌、橱窗灯光,绿化、小品、雕塑灯光提高品位
| 严格控制户外广告设置,重点景点夜景灯光高雅美观,繁华商业区设置动态霓虹灯光和店招店牌、橱窗灯光,楼宇灯光提高科技含量,实行内光外透,绿化、小品、雕塑灯光富于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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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则是创建工作的总体原则,三类区域的创建导则以达标区域导则为基础,逐级提升,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和完善,最终形成创建标准。目前各区可在本导则基础上,根据各自区域、道路、建筑等的不同特点和功能定位,细化各自创建标准,一般不得低于该导则的要求,特别是历史风貌保护区,应在恢复原貌的基础上,达到整旧如旧的标准。
附件2
工作机制部分考评标准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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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5分)
| 对区域内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总协调(2分)
| 完全未对区域内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总协调的扣2分;总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扣1分;未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扣1分;
| 相关资料检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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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域内市容环境实施全覆盖管理(3分)
| 未做到全覆盖管理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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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
(5分)
| 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定期进行检查(2分)
| 未进行定期检查的扣2分;有检查,但未将检查情况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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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督促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履行工作职责(3分)
| 完全未督促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履行工作职责的扣3分;未督促区域内难点顽症整改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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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监督考核工作机制
(5分)
| 对本区域内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定期开展考核评议(3分)
| 未建立监督考评机制的扣3分;
建立监督考评机制,但未定期开展考核评议的扣2分。
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开展考核评议,但考核评议效果不明显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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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不履职的单位,定期向某上级单位通报工作情况(2分)
| 未定期向某上级单位通报工作情况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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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障工作机制(5分)
| 对本区域内市容环境进行总牵头,加大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投入(2分)
| 未建立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工作机构、未对本区域内市容环境管理进行总牵头的扣2分;
总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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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建全联合联动执法、巡视检查、日常维护和管理三支队伍,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实施网格化、精细化、全覆盖管理(3分)
| 未建立联合联动执法、巡视检查、日常维护和管理三支队伍的扣3分;
未健全联合联动执法、巡视检查、日常维护和管理三支队伍的扣2分;
未实施网格化、精细化、全覆盖管理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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