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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关于2010年在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世博先锋行动”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3、带头服务群众。努力实践党的宗旨,积极参加服务群众的各类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活动,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群众诉求,主动关心和帮助周围有困难的群众,积极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坚持讲真话,办实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参观世博会,自觉遵守秩序,为安全和有序尽心出力;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5、带头弘扬正气。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践行“七不”规范和上海市民世博文明公约,讲文明、重礼仪、当好示范;热心党内事务,自觉服从组织和工作安排,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纪犯法行为作斗争。
  四、主要措施
  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的活动载体,采取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使党员在活动中更好地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一)制定活动方案。局直属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所属支部和党员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各党支部应从实际出发,细化本支部活动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当先锋、作贡献”讨论和党员先锋岗等活动载体,把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直属党组织活动方案应于7月15日前报局组织人事处。
  (二)进行深入发动。7月20日前,各基层党组织应通过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中央、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文件,帮助全体党员深入领会当前新形势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创先争优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公开承诺。直属党组织、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应通过向党员报告工作、召开党员会议、网络发布等形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提出本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并在党小组会或支部会上进行交流,有条件的还可以将党员承诺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增强党员践行承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开展中途讲评。讲评以支部为单位、以组织生活会为主要形式进行,每名党员汇报参加“世博先锋行动”情况,支部对党员参加世博先锋行动情况进行讲评。有条件的单位或部门可邀请职工群众代表或工作服务对象旁听和参与评价。党支部讲评后,党总支和党委应召开专门会议,对所属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中途讲评。中途讲评活动安排在8月底左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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