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儿童免票身高线的通知
(沪绿容〔2011〕36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局、各直属公园、国家森林公园:
为贯彻《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儿童免票身高线标准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10〕44号)精神,切实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体现全社会对儿童健康成长的关怀,按通知要求,本市收费公园自2011年3月1日起对儿童免票身高线标准进行统一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收费公园儿童免票身高线标准统一调整至1.3米;
二、各公园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认真做好调整儿童免票身高线标准的各项工作,在醒目位置公示儿童票价减免的有关规定,为儿童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三、儿童免票身高线标准调整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区内公园儿童免票身高线调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