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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和奶业发展的紧急通知

  (三)做好生猪和奶牛养殖信贷支持。各县(市)和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向养殖户发放养殖贷款,延长生猪、奶牛养殖贷款期限,并对延长贷款期限所产生的利息由各县(市)根据财力情况适当贴息,帮助养殖户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四)不断提升生猪和奶牛生产的科技水平。要落实科技人员技术承包责任制,积极指导养殖户进行科学饲养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巴里坤山南开发区和伊吾红柳公司两个万头猪场,以及奶牛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养殖园区(小区、场)的技术服务,努力提高饲养和管理水平,降低养殖成本,实现节本增效的目的。
  (五)积极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哈密市和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奶源基地建设、生产加工、学生奶配送饮用及各环节监督管理,确保“学生饮用奶计划”按期开展,进一步促进地区奶业稳步发展。哈密金牛盖瑞乳业公司要统筹兼顾好企业发展和奶农利益,及时兑现鲜牛奶收购款,使奶农能够维持基本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全力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一)抓好生猪和奶牛强制免疫工作。各县(市)和地区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切实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避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加重生猪和奶业生产压力。
  (二)加强疫情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各县(市)和地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的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巴里坤山南开发区和伊吾红柳公司两个万头猪场,以及奶牛规模养殖场疫情监测工作,认真分析监测数据,提高疫情预警预报能力。
  (三)加强检疫监管,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各县(市)和地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规范产地检疫、市场检疫、屠宰检疫,加强对屠宰场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的检疫监管,严格处置病死畜禽,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星星峡、一碗泉、下涝坝等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力度,严格查证验物,强化活畜禽调运防疫监管,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

  四、加强猪肉及牛奶市场调节和监管

  (一)加强市场预警工作。各县(市),地区物价(发改)、畜牧兽医、经贸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生猪、奶牛流通领域监测工作,制定预警预案和措施,发布预警信息,科学指导生产经营,规避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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