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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紧凑型节能灯20W、三基色直管双端荧光灯T8〈工频〉18W-36W、T5〈高频〉14W-28W)。
  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紧凑型节能灯9W-14W、18W-24W)产品外包装上印刷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在哈密的特约经销商联系方式及经销地点见附件2。
  四、各县(市)及地区各部门推广数量分配及责任分工
  (一)推广数量分配
  2009年下达哈密地区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为15万只,其中紧凑型节能灯10万只,三基色直管双端荧光灯(T5、T8及支架)5万只,部分高压钠灯1.5万只。
  为让企业和广大的居民用户充分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本着“因地制宜,典型示范,相对集中,便于操作”原则,初步确定了各县(市)、各有关部门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最后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县(市)及地区各部门推广数量分配如下:
  1. 紧凑型节能灯(只)
  哈密市      65000
  巴里坤县     15000
  伊吾县      9000
  地区旅游局    1000
  地区机关事务局  10000
  合计       100000
  2. 三基色直管双端荧光灯(只)
  哈密市      25000
  巴里坤县     10000
  伊吾县      5000
  地区经贸委    1000
  地区发改委    1000
  地区旅游局    1000
  地区卫生局    1000
  地区教育局    1000
  地区机关事务局  5000
  合计       50000
  3. 高压钠灯(不分地区和县市)共1.5万只,主要应用于企业及道路的照明,由地区经贸委、地区发改委、地区建设局负责推广。
  (二)推广责任分工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大宗用户(包括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商厦、宾馆、车站、机场、道路等场所)及城乡居民用户,城乡居民用户的推广工作以各县(市)街道、社区、乡(镇)、村为主,采取经销商与街道、社区、乡(镇)、村联系签订供货协议方式来实施,此项工作力争在2009年11月底全部完成推广任务;
  地区经贸委:负责地区工矿企业及中央、自治区驻地单位的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采取经销商与用户联系、签订供货协议的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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