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地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9〕9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的领导,促进煤炭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地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亚森·斯地克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张红光      行署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
  成 员:王全义      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罗艾雄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 军      地区环保局局长
  杨冀东      地区发改委纪检组长
  迟 雁      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吴 娉      地区融合办副主任
  王 黎      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刘 杰      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田亚东      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全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艾雄、杨冀东、王黎等同志兼任,工作人员: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阿不列孜·玉素甫、发改委刘胜、经贸委马玲、国土资源局王刚、环保局唐立新、建设局何京、水利局崔新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地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县(市)编制所辖范围内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案并督促方案的实施;编制完成哈密地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案,上报自治区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