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行典型案例宣传。一是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县(市)、各部门(单位)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此外,由主要新闻媒体采访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基层干部,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二是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防灾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结合自治区应急办发放的《应急百事通》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针对应急管理宣传资料较为缺乏的情况,为保证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的扎实开展和应急知识的广泛普及,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区行署办公室的部署安排,认真组织自治区应急办编印的《应急百事通》的征订工作,不得拖延应付。通过对《应急百事通》的学习掌握,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熟知在事发第一时间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克服困难开展自救、互救,灾后如何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本单位本部门门户网站,开辟形式多样的专栏、专版、专题、专刊等,介绍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
2.编辑出版和发放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分类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
3.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单位),应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问题,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或依托学校、电视台、广播电台、图书馆等载体和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等,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
(三)以
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开展各级各类专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