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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9〕10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
  现将《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把应急管理宣传普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和全民公共安全意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47号)的总体部署,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按照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充分发挥各县(市)、各部门(单位),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全面提高基层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以总体预案为核心,做好各项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宣传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本县(市)、本部门(单位)在地委和地区行署的领导下,围绕预案编制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和法制(以下简称“一案三制”)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
  1.围绕总体预案进行深入报道。报社、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刊登或播发介绍总体预案及其有关背景、目的、意义、原则等内容,并及时报道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
  2.开展专项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报社和电视台及其他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发可对外公开的专项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预案牵头起草单位负责提供,经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稿后供媒体选用。同时,各预案牵头起草单位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做好对预案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解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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