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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9〕1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推进地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经济和社会效益,努力实现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哈密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暂行办法》(哈行办发〔2008〕38号)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感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公益性基础设施。近年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多方面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农村公路里程和质量有了飞跃性的突破,极大地方便了各族群众出行,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交通保障。为此,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对于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的良性循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全地区需管理养护的农村公路总里程2568.444公里,其中重要农村公路828.069公里,通村油路799.783公里,通达公路940.592公里。哈密市需管理养护的农村公路总里程1681.437公里,其中重要农村公路542.809公里,通村油路493.096公里,通达公路645.532公里。巴里坤县需管理养护的农村公路总里程583.927公里,其中重要农村公路174公里,通村油路160.607公里,通达公路249.32公里。伊吾县需管理养护的农村公路总里程303.08公里,其中重要农村公路111.26公里,通村油路146.08公里,通达公路45.74公里。
  “三分建,七分养”。目前,由于受资金、技术、人力等因素影响,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对滞后,部分路段出现病害,公路抗灾能力降低,设计使用年限大大缩短,造成了投资浪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此,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增强责任感,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分级管理养护责任,有效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延长道路使用寿命,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构,明确养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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