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槟榔、椰子、油棕等
无论挂果与否,胸径在2厘米的5元/棵,以胸径2厘米5元/棵为基数,胸径每增加2厘米增加7元。
(四)渔塘
27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12000元/亩,安置补助12000元/亩,附着物补偿3000元/亩。
二、征用林地、林木综合补偿
(一)椿树、柚木、杉木、杂木等用材林
1.柚木
林地补偿672元/立方米×蓄积量×4倍;林木补偿60元/立方米;安置补助672元/立方米×蓄积量×3倍。
2.杉木
林地补偿282元/立方米×蓄积量×4倍;林木补偿60元/立方米;安置补助282元/立方米×蓄积量×3倍。
3.椿树
林地补偿336元/立方米×蓄积量×4倍;林木补偿60元/立方米;安置补助336元/立方米×蓄积量×3倍。
4.杂木
林地补偿300元/立方米×蓄积量×4倍;林木补偿60元/立方米;安置补助300元/立方米×蓄积量×3倍。
(二)肉桂、竹林等经济林
1.肉桂
14652元/亩,其中,林地补偿7992元/亩,林木补偿2664元/亩,安置补助3996元/亩。
2.竹林
2000元/亩,其中,林地补偿1200元/亩,林木补偿400元/亩,安置补助400元/亩。
(三)郁闭成林
3000元/亩。
(四)天然幼龄林、灌木林、薪炭林
1800元/亩。
(五)人工幼龄林
2400元/亩。
(六)特种用途林
8000元/亩。
(七)防护林
6000元/亩。
(八)宜林、未成林
540元/亩。
(九)零星林木
1.柚木、杉树、椿树、肉桂等
胸径在2厘米的5元/棵;胸径在3-9厘米的,以2厘米5元/棵为基数,胸径每增加2厘米增加5元;胸径在10-19厘米的,以10厘米25元/棵为基数,胸径每增加2厘米增加15元;胸径在20-29厘米的,以20厘米100元/棵为基数,胸径每增加2厘米增加25元。
2.竹子(苦竹、刺竹、龙竹、金竹、薄竹等)
胸径在2厘米的0.5元/棵,以胸径2厘米为基数,胸径每增加2厘米,增加2元。
三、征用零星苗木综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