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行业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督促所属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和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评估评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督促所属企业做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工作,切实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4.每季度组织、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属行业安全管理的要逐条登记,制订有效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时整改,整改后要进行验收、建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所属行业安全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要书面报县安委办(县安监局)。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组织方案、有经费投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开展行业内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督促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参加安全培训,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6.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项”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按规定及时缴纳本部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所属企事业单位提足安全生产费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积极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和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努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7.严格信息报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各类报表,上报各种材料和伤亡事故报告。负责牵头或参与调查职责范围内的伤亡事故。
8.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采取积极有力的工作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预防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控制指标全面实现。
9.全面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参与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
1.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管理目标,制定管理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做好工作安排部署。
2.认真建立本部门及职工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定期召开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4.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对本部门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认真分析,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和措施,重点是对本部门及职工的车辆安全运行状况和驾驶员有无交通违法行为、部门院内有无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
5.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季度必须组织本部门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学习。重大节日必须书写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粘贴于本部门院内;对本部门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证、报废、拼装车辆的驾驶员进行面对面的教育谈话,督促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配合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6.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部门不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7.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材料。
8.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严格查处部门职工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
1.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直属单位、部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所属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年末完成责任制的考核并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