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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加强地区老年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老年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地区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区行署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地委组织部主管领导和地委老干部局、地区民政局、老龄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地委宣传部,地区教育局、文体局、财政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司法局、科技局、审计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地区老年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督查落实、调查研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老龄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老年大学的规范化管理,地区老年大学挂靠地区老龄办,确定人员编制3-5人。县(市)老年大学也要明确机构规格性质,确定人员编制。
  (二)加大对老年教育事业的投入
  进一步加大对地区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设备的投入力度,解决地区老年大学和地区老年活动中心的场所问题,夯实地区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基础;增加教学及活动经费,开设电脑、电子琴、残疾人康复健身、民族舞健身、法制、养生保健等教学和活动项目;增加地区老年大学办学经费,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水平,从2009年开始,经费每年递增10-15%,以改善现有的办学条件,增强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解决地区老年大学协会经费来源,地区财政每年拨付一定经费,保证老年大学协会业务活动正常开展。
  (三)整体推进老年教育工作
  进一步完善地区各级老年教育网络建设。要在办好各级老年大学的基础上,逐步把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向基层乡(镇)、社区倾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要合理配置各级老年大学现有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课程设置、学校管理、活动开展等方面的优势;要把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和活动室等的建设与老年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联办老年大学分校和教学点;要在师资培训、资源共享、经验交流、业务指导等方面协助基层办好老年教育,带动基层老年教育和文体活动水平的整体提高。推进有条件的行业、企业、部门开办老年大学,或与地、县(市)老年大学联办分校、教学和活动点,充分利用其现有的资源参与老年教育事业,同时鼓励这些老年教育机构和文体活动阵地面向社会、面向社区老年群体开放。
  创造条件开展远程老年教育。远程老年教育是教育面广,教学效果好,教育成本低的老年教育形式,是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的新途径。要组织师资辅导队伍,利用现有和新增设备,在各类老年大学开展远程教育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基层教学点辐射,推动地区老年教育事业向纵深发展。
  (四)加大老年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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