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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实验教师、信息技术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现代远程教育科研工作、课件开发、论文评选和自制教具的评选工作;负责指导学生实验技能、劳动技能的检测工作;负责中小学图书、仪器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配置工作;负责教育局局域网和印江教育网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协助抓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

  (三)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生考试管理办公室(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为自治县教育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的宣传组织工作;负责考生的政审、体检、档案整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专招生的各类数据统计和公布;负责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报名及试卷接送、组织考试工作;负责审查自学考试考生资格,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及有关材料的审报工作。

  (四)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工会,为自治县教育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常务副主席1名(股级)。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组织教职工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学校民主管理,教代会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校务公开工作;负责勤工俭学工作;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文体活动;负责教职工的慰问工作。

  (五)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经费核算中心),为自治县教育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各类助学金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全程跟踪监督管理;负责对贫困学生教育教学质量的研究及教育教学效果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两免一补”工作;负责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相关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项目相关资助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宿舍、食堂等后勤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短期性助学金以及自救性助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各类学生资助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贫困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加强对贫困学生教育教学效果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学生安全监督管理站,为自治县教育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站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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