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力资源股
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聘、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和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信访接待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
负责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筹措、监测、管理各类教育经费;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业务指导、“校财局管”、学校经费审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全县教育经费投入统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公费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和财产管理工作。
(五)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依法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考核;负责对各级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办学进行督导评估;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全县学校的目标考核工作;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自治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科级督学6名,股级职数3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它事项
(一)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研室,为自治县教育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承担中、小学学科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新课程改革工作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学科教学成绩检测、质量评估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参加编审教学辅导资料及乡土教材;组织各级各类学科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指导学科课外活动;主持教育学会日常工作。
(二)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电化教育中心(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学设备远程教育维修站),为自治县教育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