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三)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和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