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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地区2010上半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地区2010上半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
(哈行办发〔2010〕6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单位:
  2010年6月23日-28日,地区组成核查组,深入县(市)及有关企业对地区2010上半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地区2010年上半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执行情况
  核查组认为,各县(市)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与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层层签订环保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环境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成效,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哈密众鑫矿业有限公司投资7000万元完成了烟气制酸系统建设;新疆华电哈密发电有限公司投资8135万元于今年5月份开工建设了烟气脱硫工程,计划年内建成投运。两个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的相继启动和新疆雅满苏矿业公司水泥厂的关停,标志着地区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各县(市)相继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自治区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哈密市获得“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伊吾县伊吾镇获得“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各县(市)环保工作措施得力,较好地完成了环保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建立和完善环保相关档案。
  1.各县(市)均存在减排企业档案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为此,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考核工作方案》,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企业减排档案及各县(市)减排项目考核综合性档案,建立一企一档。同时,要重点落实已经列入自治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名单中的企业减排执行情况。
  2.哈密市污水处理厂目前运行较正常,在线监测设备也安装到位。但作为COD减排重点工程,中水回用等减排相关的支撑材料缺乏,企业运行台帐须进一步完善。
  (二)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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