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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10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紧凑型节能灯5W-24W、三基色直管双端荧光灯T8(工频)5W-13W、高压钠灯150W-400W);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紧凑型节能灯20W、三基色直管双端荧光灯T8(工频)18W-36W、T5(高频)14W-28W);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T8(工频)、T5/T8(高频)。
  产品外包装上印刷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在哈密的特约经销商联系方式及经销地点见附件2。
  四、推广数量分配及责任分工
  (一)数量分配
  为让企业和广大居民用户充分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本着“因地制宜、典型示范、相对集中、便于操作”原则,初步确定了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最后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县(市)及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推广数量分配如下:
  1.紧凑型节能灯(只)
  哈密市       80000
  巴里坤县      15000
  伊吾县       4000
  地区旅游局     1000
  合计        100000
  2.三基色直管双端荧光灯(只)
  哈密市       6000
  巴里坤县      1000
  伊吾县       1000
  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1000
  地区旅游局     500
  地区卫生局     300
  地区教育局     200
  合计        10000
  3.高压钠灯主要应用于企业及道路的照明,由地区经贸委、发改委、建设局及各县(市)城建部门负责推广。
  4.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办公室将根据推广情况,对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及数量适时进行调剂。
  (二)责任分工
  地区经贸委:主要负责工矿企业及中央、自治区驻地单位的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采取经销商与用户联系,签订供货协议的方式实施;
  地区发改委:主要负责新建项目企业的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采取经销商与地区新建项目企业联系,签订供货协议的方式实施;
  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采取经销商与公共机构联系,签订供货协议的方式实施;
  地区建设局:主要负责城市建设和建筑企业的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采取经销商与各城市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联系,签订供货协议的方式实施;
  地区卫生局:主要负责医院的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采取经销商与各医院联系,签订供货协议的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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