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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关于继续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3.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各商业银行要结合地区实际及自身信贷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合理确定贷款审批权限,并积极争取上级行的认可,在现有基础上,适当下放审批权限,防止由于贷款审批权限过度集中或审批环节过多,而影响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4.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和额度。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防止脱离中小企业生产和流通的实际需要,人为延长或缩短贷款期限,使中小企业增加利息负担和贷款困难。各商业银行要从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尽量适应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频率高的特点,满足其合理的贷款需求。
  5.提高信贷工作效率。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前提下,各金融机构要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要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延长答复时间,必须说明理由。进一步提高信贷人员素质,加强对信贷人员的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6.健全贷款营销的激励约束机制。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资金营销的观念,坚持以利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改进服务方式,科学合理地制定信贷人员发放、回收贷款的综合考核办法,鼓励信贷人员在提高贷款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新客户,增加新贷款。进一步完善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制度,客观公正地对信贷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票据市场融资
  票据融资具有“速度快、风险小、收益高”的业务特性,是地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资金投放的重要渠道。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要不断培育完善地区票据融资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短期融资渠道,充分运用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引导辖内法人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票据市场的管理和引导,发挥再贴现促进票据市场发展的积极作用。引导信贷资金流向,进行适当结构调整,有效促进票据市场发展,深化金融服务,合理增加信贷资金投放量,更好地支持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引导金融机构继续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扩大票据承兑、贴现量,解决好票据使用主体过于集中的问题,努力拓宽票据承兑、贴现面,加强对地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及时办理票据贴现。三是支持金融机构探索推广将存单、保险单纳入票据范畴,尝试开发无担保票据、公司票据等商业票据,不断创新丰富票据市场信用工具,引导票据融资业务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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