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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全力推进哈密跨越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全力推进哈密跨越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0〕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人民银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贯彻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全力推进哈密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贯彻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全力推进
哈密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及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各金融部门(单位)促进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新形势下金融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现就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贯彻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全力推进哈密跨越式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立足金融工作和地区发展实际,坚持深化改革和金融创新并进,政策倾斜和增加投入并重,政策性信贷资金和商业性信贷资金并举的方针,因地制宜,充分发挥金融调控作用,不断优化信贷资金配置,改善金融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支持哈密跨越式发展的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切实保证金融机构信贷总量增幅同哈密跨越式发展的增速需求相适应。按照今后五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以上,预计到2013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居民收入超过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农牧民人均收入超过全国水平的发展目标,2010年-2015年,各金融机构年均信贷增量要保持在30%左右,2013年,要在全地区基本形成适应跨越式发展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形成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网络和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二、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增强金融支持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为新疆和哈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中央对新疆出台的资源税改革、税收优惠、加大投资、放宽部分行业准入标准、经济开发区建设以及土地利用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将大力提升新疆经济发展水平,为信贷增长创造有效的外部需求环境。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央对新疆的倾斜和扶持等政策因素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金融机构在新疆信贷投放意愿,加大对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支持;二是投资对中长期信贷增长的拉动作用较强。根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全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比“十一五”期间翻一番多的投资增长目标和地区着力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目标,地区新建、扩建的一大批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将对中长期贷款增长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三是微观经济主体的增多及大批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等因素将会拉动短期贷款的有力增长。当前地区已被国家和自治区确定为煤电煤化工基地、光电风电基地、“疆煤东运”的战略能源基地;75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线路即将与内地联通;“一主两翼”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哈密的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在新的形势下,地区各金融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到支持扩大内需、力促经济增长,既是当前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的首要任务,同时也将为自身加快发展赢得难得的机遇。要看到地区金融机构信贷增速虽呈逐年增长的态势,但与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之间仍有较大差距;要切实把握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充分发挥金融促进资金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提高社会发展责任意识;要积极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找准金融支持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加快推进金融创新,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保证金融机构信贷总量增幅同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增速需求相适应作为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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