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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局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与善后处理工作,检查指导局属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响应与善后处理工作,以及组织物资、人员、资金的落实。
  2、根据市政府预报、通报,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研究本系统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并向群众传达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保证上通下达,作好预防工作。
  3、确保通信畅通,依照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向群众公布24小时通信电话。
  值班电话:86786654
  4、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技术方案,负责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坏,组织抢修单位和居民区电、水、气、通信等,安置受灾职工吃、住,确保机关和系统职工家属工作日常生活不受重大影响。
  5、组织后期处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向市政府报告单位突发公共事件情况,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总结工作。
  三、专业组组成与职责
  局系统成立5个专业组开展应急预案实施工作,每个专业组除组成人员外,另设后备组成成员,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专业组性质,明确具体参与人员。
  1、抢修抢救组,由办公室水电、气暖专业工人和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机关处室人员共10人组成,职责为抢救国家财产,消防灭火,抢修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害造成的断电、停水、停气,搭建临时防护设施总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局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
  2、服务组,由办公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10人的服务队伍,主要任务在发生灾情时疏导群众撤离,组织救助老弱病残人员和有困难家庭群众,负责对灾情有伤人员医疗服务工作。总负责: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
  3、保障组,由局机关办公室、计财处和机关物业服务中心组织10人的后勤保障队伍,负责救灾物资供应,保证每年在行政预算中留有1万元储备金,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量,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保证工作车辆使用;总负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4、技术组,由社发处、交流处、农村处、信息所组织10人的技术保障队伍,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宣传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的疾病预防、防治科学知识的教育工作及通讯、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后的设备软硬件恢复工作。总负责: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计划处处长负责日常工作。
  5、安全组,由监察室及机关处室组织10人的安全保卫队伍,在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后,负责机关大院和家属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总负责: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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