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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二、培训对象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对象是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各级各类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区县教师培训机构、教研机构等在职教师。
  三、培训内容
  教师培训内容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校本研修三部分。
  (一)必修课程
  开设公共必修课,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发展意识,提高教师教育专业素养。公共必修课包括:教师职业理想与道德、学科教育心理学。
  开设专业必修课,夯实教师专业基础,提高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根据教师成长阶段,结合各层次教师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各学科各层次培训课程体系并开展专业培训。
  (二)选修课程
  开设专题选修课程供各岗位、学科、层次的教师选修,主要包括:通识类、学科知识类、教育心理类、实践性类、教育研究类、专业发展类等课程。每类课程设置若干模块和专题。
  (三)校本研修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计校本研修的内容和教学实践。
  四、培训类别
  根据常规培训与主题培训结合的原则,设置培训类别。常规培训包括新教师上岗培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高端培训、学科教师培训、农村教师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主题培训包括根据要求和急需、围绕特定专题组织的培训。
  (一)新教师上岗培训
  对新参加工作教师和工作3年以下教师进行适应期岗位培训,使教师形成良好的师德,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和素质教育的理念,学会分析教材内容,初步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技能,成为合格的教师。
  (二)学科教师培训
  对各类薄弱学科和“教非所学”学科教师进行补偿性培训,帮助学科教师增长教学经验,熟练掌握教材内容,提高教学能力,努力成为熟练教师;对全体学科教师进行提高培训,夯实专业理论基础和综合素质,增强职业道德修养和职业幸福感,提升对学科的整体把握和研究学生、解决教学问题的能力,促进教师成长为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三)农村教师培训
  整合首都优质教育资源,通过不同途径,继续对农村地区教师进行提高培训,以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的培训为重点,探索以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以及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建立一支推动农村教育快速发展稳定的教师队伍。
  (四)特级教师、骨干教师高级研修
  对市、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进行研修培训,以新理念、新问题、新策略为重点,全面提高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专业能力、教学改革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以及指导青年教师能力,努力培养成为教育名师。
  对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进行支持性培养,促进教师开展先进理论与科学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形成具有独特的教育教学思想,努力培养成为教育名家。
  (五)学历提高培训
  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坚持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鼓励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学习,提高学历层次。
  (六)培训者研修培训
  对市区县教师培训、教研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研修培训,围绕培训质量及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修,切实提高培训者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
  (七)主题式培训
  依据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现代化实验城市建设项目,开展课程教材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际理解教育等主题培训,提升教师与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
  五、重点工作
  市级教师培训重点实施农村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和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等培训。在“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九项培训计划:
  (一)师德培养和德育队伍建设计划
  制定《首都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加强首都教师形象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大众传播媒体,扩大优秀教师的社会影响力,营造首都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全方位提升首都教师的整体形象,打造首都教师国际形象品牌。充分利用首都信息化和教育资源优势,通过案例征集、个案剖析、典型宣传、师德评比等形式,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教育,促进教师职业理想与道德的全面提升。对2000名骨干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德育队伍素质,促进德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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