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首都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积极搭建推动名师、名校长及教育家成长发展的平台,进一步加强学科带头人、骨干校长和教师的高端培训,推动并深化教育名家的培养,为首都教育家的成长奠定基础。
(三)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积极加强师德教育,全力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干部教师的专业成长,全面提升全市干部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德育队伍培训为基础,通过不同渠道开展全员性师德教育,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有理想、有追求的干部教师队伍;以推动干部和教师队伍的专业化为基础,全面提高干部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
(四)推动培训专业化
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干部教师特点的培训流程、培训标准和培训制度,以更加科学的方式、专业的精神和创新的机制,推动全市干部教师培训规范化、专业化。
五、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构建技术平台,有效保障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通过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各级领导要以《纲要》为指导,高度重视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
成立北京市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专家委员会,聘请干部教师培训领域学术造诣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成员,为干部教师培训提供业务指导与政策咨询。同时,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各学科培训的研究和指导。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督导,将其纳入市、区县教育督导的范畴。
市、区县教委要成立相应的干部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定期专题研究干部教师培训工作,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主管处(科)室牵头,相关业务处(科)室和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干部教师培训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与配合。
(二)完善培训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和完善干部教师培训学分与校长任职资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干部教师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相配套的制度,研究制定干部教师带薪脱产培训等相关政策,形成干部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激励和管理机制。建立有利于培训者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机制。建立和完善培训检查评估验收、总结交流制度和对先进培训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的制度。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干部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机制。市财政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经费每年不低于1亿元,用于干部培训的经费每年不少于两千万元。各区县要将干部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制定拨款标准,确保落实干部培训经费每年人均不少于2000元、教师培训经费每年人均不少于1000元。市区县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培训经费标准。
(三)健全培训统筹管理制度
加强北京市普职成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和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在全市干部教师培训工作中的统筹管理职能,在北京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全市干部教师培训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质量监控、研究宣传、总结评估、信息服务以及基地建设等工作。加强对市级培训项目立项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对市区两级培训的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培训的督导、检查。同时,健全干部教师培训档案和学分认定、管理制度。
(四)加强培训机构及培训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教师培训机构的专业化建设,加强干部教师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条件建设、培训资源建设,努力解决培训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培养复合型专业化培训者队伍。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队伍培训,提高培训者的课程开发能力、培训教学能力、培训组织能力、实践指导能力和科研能力。
(五)构建网络培训与管理支持系统
建立和完善全市干部教师远程培训与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干部教师培训的注册、培训计划的发布和学分登记查询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干部教师培训远程教学网络平台,丰富远程课程资源,有效运用远程培训。
(六)加强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