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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十二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京教工[2011]55号)


各区县教育工委、教委,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为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干部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北京市中长期人才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北京市中小学干部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形势
  “十一五”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培训机构的努力,北京市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中小学干部教师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形成了一支结构比较合理、基本适应首都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的干部教师队伍,为首都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绿色耕耘”、“春风化雨”、农村中小学教师研修工作站、带薪脱产教师培训、“祥云行动”、校长高级研修、名校长工作室等政府主导的大规模、高层次干部教师培训项目,较好地体现了服务首都教育发展大局与服务干部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形成了分工协作、项目管理、资源整合的干部教师培训格局,推动了全市各级各类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发展,培训质量得到了稳步提升。
  “十二五”时期是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都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同时也对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挑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与优质教育资源和优质师资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还很突出;干部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还需要快速提升;教育名师名家还需要大力培养。因此,构建更加科学的干部教师培训体系和完善的培训制度,促进干部教师的终身发展和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是北京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和北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按照干部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和需求,坚持“专业引领、突出重点、开放多元、服务教师”的原则,整体规划、统筹管理全市的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完善分岗、分类、分层的干部教师终身学习和发展体系,突出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及管理能力的提升,加大对新任干部教师、农村干部教师和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及教育家培养的力度,努力实现新一轮干部教师培训的科学发展,促进首都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实施“人才强教”战略,不断完善干部教师培训体系和管理机制,通过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干部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区域均衡、具有国际视野、充满创新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教师队伍,为全面提升首都教育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培训对象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的对象是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教育行政干部、专兼职督学、干部培训机构的培训者;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各级各类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区县干部教师培训机构(含教研机构)等在职教师。
  参加培训的干部教师,在2015年底前,根据岗位要求和专业发展需求,完成规定课时的学习任务,获得规定学分,并取得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干部教师培训结业证书。
  四、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将在市教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国内外、市内外以及区县优质教育资源,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的干部、教师、培训者及少先队辅导员开展培训,重点实施对农村干部教师、名师、名校长及教育家的培养。主要实施以下任务:
  (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促进首都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在总结以往培训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面向农村地区和城区薄弱学校干部教师的培训,并着力探索更具活力、更加贴近学校实际的培训方式,以更加有效地推进干部教师队伍均衡发展。
  (二)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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