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新粮购〔2011〕2号)
伊犁州,各地、州、市粮食局:
近年来,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开展了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获取了详实的调查资料,积累了一定的的经验,为准确判断我区粮油供求形势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提升调查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0〕2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10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继续做好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
各地要在总结以往调查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局印发的《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方案》,继续做好2010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具体内容包括:农户粮食收支平衡调查、城镇居民口粮收支平衡调查、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粮食转化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省际间粮食流向情况调查;农户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城镇居民家庭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政策性储备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食用油经营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食用油转化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食用植物油及油料省际间流向情况调查。
(二)认真做好2010年新增内容的调查填报工作
1.做好居民口粮(油)消费情况调查
重点摸清城乡居民口粮(油)消费量和年末存粮(油)数量。本次入户样本调查家庭常住人口在家消费数量,包括外购的熟食品和半成品(食品工业产品除外),其中,城镇居民口粮(油)消费中,不包含居民在外(食堂、餐馆)消费数量;对于农村居民户,除上述调查内容外,还要对粮油作物的种植情况做基本了解,包括平均亩产和平均每亩种子用量等,并认真填报《农户粮油种植情况基础调查表》(附件1)。
2.开展大型油脂加工企业重点调查
作为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的补充和延伸,对国内大型油脂加工企业进行重点调查,各地选择辖区内油料日处理能力在400吨以上的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开展调查,重点调查企业的收购、销售、加工和省际间购销基本情况(附件2、3)。需要注意的是:(1)食用植物油产量指企业年度内以油料为原料加工产出的食用植物油数量,不含企业以毛油为原料经加工精炼而产出的成品油;(2)大豆和玉米胚虽然不作为油料作物,此次也要反映在油脂加工企业的榨油付出中;(3)对于榨油付出的数量,要区别上报国产和进口原料用量;(4)针对新增的“调和油”品种,增加了“制成调和油”收入项和“配制调和油”支出项,专项反映企业生产的调和油和配制调和油所消耗的各品种油脂数量。